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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本网>成尊 > 第六十二章 再次换血拳即是权(第3页)

第六十二章 再次换血拳即是权(第3页)

后面得了《龙游身法》、《乱云手》,腰胯、手掌皆能带动气血。”

陆岁若有所思,这样说来,岂不是所练武功越多,换血速度越快?

他纵身跃下,仿佛轻盈白羽,乘风而行。

脚尖踩地,稳稳站住,几乎没有惊起烟尘。

面对靠拢过来的内院众人,陆岁道出“猜想”。

梁宝面皮抽动,几番欲言又止。

念及还得竞争这位陆少爷的“狗腿”,放缓语气道:

“陆师兄所言没错,咱们本就是依靠拳、掌、腿等‘功夫’来催动气血,形成循环。

你所习武功越多越全,气血循环自然越快,练功效果越好。

可谓事半功倍,一日抵得上别人十日!”

梁宝顿了顿,眼神幽怨看向陆岁:

“但,寻常人精通一门功夫就殊为不易。

哪有余地再多学、多练,人又不是铁打的,刨去吃饭、睡觉、休息的时间,全都拿来练功,也不一定有陆师兄这般勇猛精进。”

好像有点压力到内院的师弟师妹了。

陆岁默然,颇为生硬岔开话题:

“梁师弟,咱们百胜馆的弟子,大多选用什么样的兵器?”

白芳芳掩嘴笑道:

“陆师兄天分之高,整个长乐县的武行,恐怕也找不出几个与之相比。
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第六十二章再次换血,拳即是权

来年的通街擂,咱们百胜馆兴许要夺魁啦。”

梁宝苦笑,谁能想到上半年还在流连快活巷的陆少爷,转眼就要力压武行年轻一代了。

他收拾复杂心情道:

“照武行人的练法,通常先拳脚,后擒拿,擒拿有成,方进兵器。

兵器是手足之延伸,刀剑枪棒在手,杀人就如剪草。

咱们百胜馆以步法、身法、腿法见长,配合最好的兵器,当然首选剑了。”

“不过剑法难学难精,大师兄用的是朴刀,谭师偶尔动兵器,取三叉铁尺……剩下还有柳叶单刀、判官笔、峨眉刺之类。”

听完之后,陆岁了然于胸。

自身优势在于速度快,当然就不好使分量重的长兵器,比如枪棒大锤啥的。

他仔细琢磨一番,认为最优选择还得是“练剑”。

走白衣如雪,十步杀人的拉风路线!

陆岁又问道:

“梁师弟,长乐县哪家锻兵铺子较为靠谱?我准备打一口趁手的好剑,能到百锻层次最好。”

梁宝神色古怪,咳了两声道:

“陆师兄不妨问问陆府管家。邓记锻兵铺已经叫大成商号收了,他家就挺合适。”

邓记锻兵铺,已经姓陆了吗?

陆岁略有尴尬。

自己打死邓云,老爹顺势吞并家产。

如此默契配合,越看越像是“反派家族”的绝户行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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